温馨提示

1、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,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。如发现非法商家,欢迎广大网民举报,举报电话:4000-999-800。

2、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,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,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,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。

3、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,任何要求预付定金、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,谨防上当受骗!

详情描述

购买提示:1、投保年龄: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​2、保险期间:终身3、交费方式:趸交、年交保障责任:sup2 健康保障合同生效(或合同效力恢复)之日起一年内患重大疾病(无论一种或多种),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05%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合同生效(或合同效力恢复)之日起一年后患重大疾病(无论一种或多种),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

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(或合同效力恢复)后因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(无论一种或多种),则不受上述一年的限制。sup2 身价保障合同生效(或合同效力恢复)之日起一年内身故或身体全残,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05%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合同生效(或合同效力恢复)之日起一年后身故或身体全残,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: 1、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前身故或身体全残,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05%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,合同终止; 2、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身故或身体全残,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

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,则不受前述一年的限制。sup2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,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,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,合同继续有效。注:本页面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产品所用,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。